下月执行!龙岩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官方解读来了

发布时间:2022-06-24 21:53 | 浏览:985

内容摘要:

《龙岩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已于日前印发,将于2022年7月7日正式施行。现就有关问题事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推广使用电子投票?


答:推动物业管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电子化、智慧化,一是贯彻中央精神的需要,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二是实际工作的需要,实行电子投票能极大减轻基层街道、社区、业委会筹备组工作人员工作量,满足物业管理各方对电子化表决手段的迫切需求;三是具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近年来,深圳、广州等城市相继出台了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表决)规则并成功运用,为我市制定电子投票规则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二、哪些事项可以使用电子投票范畴?


答: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可以使用电子投票,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谁可以发起电子投票?


答:电子投票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换届小组)、村(居)党支部(党委)、小区党支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党委)等发起。


四、如何发起电子投票?


答:召集人(发起人)注册或登录投票账号—发布投票公告并录入投票系统—公示15天—发起投票—统计投票结果—完成投票。

详细流程见《龙岩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附件1(目前投票系统正在测试中)。


五、业主如何进行电子投票?


答:业主实名注册并登录“e龙岩”—进入龙岩市“物业管理”模块—系统自动核对不动产权信息—进入发起投票的小区—参加电子投票—投票结束。

详细投票流程见《龙岩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附件1。


六、业主只对部分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有效吗?


答:业主对多个表决事项中的部分事项进行投票的,视为该业主已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计票时该业主纳入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总人数和总投票权数的计算,其他未投票的事项视为弃权。


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如何进行电子投票?


答: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未推选的,以先投票的所有权人所投票为有效票。


八、进行电子投票后能否重新投票?


答:业主登录电子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后,同一专有部分在投票期间内只能投一次票,投票结果一旦产生,不可更改。


九、业主既委托他人投票的同时,自己又进行了电子投票,如何处理?


答:同一业主同时通过书面投票方式和电子投票方式进行重复投票的,投票结果依据业主所在小区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或者选举办法等规定确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投票结果以电子投票结果为准。


十、无法使用电子投票的业主如何投票?


答:因客观原因不能在龙岩智慧物业平台投票但需要投票的业主,可以采取书面投票方式作为补充,投票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投票结果如何查询?


答:投票期间,召集人可以通过投票系统实时查询投票进程和每一户是否投票的信息,并采用手机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对尚未投票的业主进行提醒。完成电子投票的业主,可以登录e龙岩进入投票系统,实时查询投票进程和本人的投票信息。


十二、对投票结果有疑问如何处理?


答:对公示的表决结果、表决明细有异议的,异议提出人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提出,并持业主身份信息材料向召集人、镇(街)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查验,经查验属实的,应当重新认定并通告,公示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十三、发起或参与电子投票是否收费?


答:召集人、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使用“龙岩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电子投票子系统相关功能不收取任何费用(手机移动数据费需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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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岩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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